激光切割适用材料
(1) 原则上,除反射率及电导率极高的金、银、铜以外,包括金属和非金属的所有材料都能切割,对铝及铝合金,要根据激光器的输出功率和光束特性来定。
按我公司目前的器件条件,切割工件最大平面尺寸为 3.0米 x 1.8米,各类主要材料
可切割的最大厚度为:
普碳钢 20 毫米
不锈钢 12 毫米
合金钢 12毫米
钛合金 12 毫米
镍合金 8 毫米
铝合金 6 毫米
塑料、橡胶、木材等 30 毫米
此外,陶瓷及各类新型合成材料都可切割,但其中如PVC一类加热后蒸发含毒气体的材料,则不宜。
(2) 由于激光切割进行的机制是:在激光束能量作用下(在氧助切割机制下,还要加上喷氧与到达燃点的金属发生放热反应放出的热量),材料表面被迅速(ms范围) 加热到几千乃至上万度(。C)而熔化或汽化,随着汽化物逸出和熔融物体被辅助高压气体(氧气或氮气等惰性气体)吹走,切缝产生。
在切割实际操作中就有氧割与氮割之分,在保持同样切割精度前提下,氧割热量大、速度快,但切边有褐色薄氧化层;氮割需耗用高压氮气,速度慢、成本高,但切边无氧化、呈银灰色,可以直接进行焊接,常用来切割要求较高的不锈钢一类材料。
(3) 为了确保工件加工质量,激光切割对原材料有以下要求:
[1] 板材表面平整,无厚氧化铁皮和锈层
[2] 材质均匀,尽量是同批进料,并有材质保证书
[3] 板材中残余应力不能大(否则,切割时应力释放会导致工件瓢曲变形)
[4] 对普碳钢来说,低的含硅量较有利
[5] 对铝及铝合金来说,钝化的表面和含较高的锰量较有利。
3. 对要求提供激光切割服务或获得激光加工产品的用户来说,祗需传送图纸,或CAD盘片, 或工件样品实物,以及协商原材料来源问题。